今日分享: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二)第八条解读 父母出资购置房屋的处理 法律法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法条解读 本条对父母出资购置房屋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房屋归属和分割的考量因素。 关联法条 《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务建议 在父母出资购置房屋时,要明确赠与合同的内容,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温馨提示 父母出资购置房屋是重大财产处分行为,要慎重考虑,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安庆父母出资购置房屋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5-01-28 来源:本站 浏览: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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