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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A能否取得甲的财产继承权?

发布时间:2023-08-05 来源:本站 浏览:10994
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A能否取得甲的财产继承权?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A能否取得甲的财产继承权?

由于该房屋属甲婚前财产拆迁所得,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甲通过遗嘱将该房屋处置给其子戊已无异议。本案中,如无遗嘱,A能否取得甲的财产继承权呢?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本案中,甲乙结婚时,乙的子女AB均已成年。乙子A与甲乙共同生活,居住在甲的房屋中,甲乙已对A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而A在乙死后也有偶尔向甲打钱,也证明A也有尽自己的抚养义务。故笔者认为,本案中如无遗嘱约定,A虽为成年继子女,也拥有甲的财产法定继承权。


以上就是关于A能否取得甲的财产继承权?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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