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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己经竣工但有质量瑕疵的建设工程,能否作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客体

发布时间:2023-04-18 来源:本站 浏览:9215
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己经竣工但有质量瑕疵的建设工程,能否作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客体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己经竣工但有质量瑕疵的建设工程,能否作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客体

己经竣工但有质量瑕疵的建设工程,应视发包人验收的具体情形,认定承包人能否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

己经竣工但有质量瑕疵的建设工程能否作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客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发包人验收并认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故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经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达到质量要求的,承包人方可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2)因发包人不及时组织验收或故意拖延验收导致工程未验收的,不影响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另外,对尚未竣工的工程,往往不进行质量验收,此时,工程质量合格与否,不影响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


以上就是关于己经竣工但有质量瑕疵的建设工程,能否作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客体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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