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分享: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二)第七条解读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财产处分 法律法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七条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夫妻一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另一方以该方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条解读 本条明确了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财产或在离婚时少分、不分财产。 关联法条 《民法典》**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千零六十六条、**千零九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和离婚时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 实务建议 夫妻双方要相互忠诚,合理使用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因违反忠实义务等行为引发家庭矛盾和法律纠纷。 温馨提示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不仅损害婚姻关系,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
蚌埠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财产处分
发布时间:2025-01-27 来源:本站 浏览:2002
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财产处分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以上就是关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财产处分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
上一篇:蚌埠网络直播打赏的处理
下一篇:蚌埠父母出资购置房屋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