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民事、商事、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星律网-八辩律师事务所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商事律师。

四川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直接确认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3-04-18 来源:本站 浏览:7081
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直接确认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直接确认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

在承包人未请求确认其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直接确认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

建设工程优先权虽属法定权利,不依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须贯彻“不诉不理”原则,故在承包人未主张其工程价款债权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情况下,依职权直接判决确认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系超诉讼请求的判决,违反民事诉讼“不诉不理”原则,依法应予撤销。


以上就是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直接确认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

Copyright © 2018-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黔ICP备19007681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