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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本站 浏览:2532
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处理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今日分享: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二)第四条解读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处理

法律法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四条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法条解读

该条明确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处理原则,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时则根据财产的来源和性质进行分割。

关联法条

《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本条可参照该条规定精神处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实务建议

同居期间,双方*好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温馨提示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也较为复杂,要注意妥善处理,以免引发矛盾。



以上就是关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处理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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